已撤下-物业工作人员-烟台一小区发告示称因流浪猫数量增多-本意是为猫统一找新主人-将对无人认领的流浪猫进行-集中处理-相关表述引争议 (原物业已撤场是否有权追讨物业费)

文章编号:12086 更新时间:2026-09-13 分类:最新资讯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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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李淑仪

近日,烟台一小区物业发布的一则关于流浪猫规范管理的温馨提示引发业主争议,该提示称将于9月16日起对园区内无人认领的流浪猫进行“集中处理”。9月13日,该物业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集中处理”并非虐杀,而是联系派出所、社区为猫寻找新主人,目前该告示已被撤下。

视频显示,该小区告示栏中张贴着一则9月10日发布的《关于园区流浪猫规范管理的温馨提示》。提示称,近期,小区内流浪猫数量增多,部分业主自发投喂流浪猫的行为愈发普遍,且投喂遗留的食物易滋生细菌蚊虫,同时也造成猫咪无序繁殖,由此引发一系列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等问题。

告示明确,自本月16日起,园区内所有滞留、无人认领及未被业主领养的流浪猫将视为无主流浪猫,派出所、社区、物业将统一进行集中处理。同时,为保障园区环境与安全,禁止全体业主在小区公共区域投喂流浪猫。

原物业已撤场是否有权追讨物业费

告示中“集中处理”一词引发发帖网友质疑:“怕猫繁殖应该做绝育,而不是冷冰冰的‘集中处理’。”9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该网友,对方表示,物业目前已将告示下架。

随后,记者致电该物业公司。接线工作人员解释,贴出告示是因近期小区内出现多起业主被猫抓伤事件。“‘集中处理’的意思不是集体虐杀或者怎么样,我们不可能干这样的事,就是联系派出所和社区,给猫找新主人。”

至于为何撤除告示,该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是有新的告示要贴出,另一方面是因为业主们对该告示的相关表述不太满意,“反响挺大的”。至于是否仍按原计划于16日后采取统一管理措施,该工作人员称暂不确定,需请示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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